保健品合格,夸大虚假宣传却久治不愈,到底是谁的错?

2020-05-21 88蓝保健品招商网

5月19日,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

关于意见稿的起草背景是这样描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3月发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了飞行检查及体系检查,均取得较好的效果。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以及实施“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2019年10月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强调要丰富监管手段,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上级部门随机监督检查、组织异地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四个最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经充分研究、深入调研、专题研讨等,形成《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无疑是“大头娃娃”事件之后系列政策的延续。

屡现“大头娃娃”谁之过?

2008年,十二年前“三聚氰胺”事件还记忆犹新,重创中国乳品行业信誉;2019年,青岛、宁波“三无特医奶粉”事件,召回、重罚惨淡收场;如今,湖南郴州多名婴幼儿因为食用「假奶粉」,「大头娃娃」重现。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那么”大头娃娃”事件到底有哪些方面的原因,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生产者责任

产品合法合规,包装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

大家第一反应会想到生产厂家负主要责任,厂家黑心,假冒伪劣产品害人等等。据报道,5月13日生产方针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事件回应,涉事公司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责宣传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目前公司已介入调查,此前经第三方检测,“倍氨敏”产品质量合格,标签合格。该产品外包装清晰标注系固体饮料,没有夸大宣传。

奶粉厂商打“特医奶粉”擦边球,首先名字“倍氨敏”一看就是就是氨基酸类的奶粉,其次还用大字在中间标注了了“深度水解蛋白粉&无乳糖配方粉,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

2、销售导购责任

缺乏特医食品相关专业知识及职业素养,利益驱使,夸大宣传

母婴店员在解释的时候,甚至把标注的“蛋白固体饮料”说成了牛奶的另一种名称,所以面对无知的消费者深信不疑。看来“板子”好像应该打在导购身上,他们为了利益而蒙骗家长,导致家长用饮料代替奶粉。但是,导购该背下所有的“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大家都知道,导购人员从业资格要求很低,一般都是没有营养学专业知识的普通销售人员,不明产品特性及使用危害性,为了促成交易可以随意夸大宣传。

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也含有一定营养成分,按照食用方法没有任何安全问题。但是含有营养成分不能满足婴幼儿成长需要的全部营养素,所以不能作为完全替代婴幼儿食物来源,结果会导致营养不良、生长大于停滞等不良后果。

3、医生责任

利益驱使,缺乏特医食品相关专业知识及职业素养

郴州市永兴县有关部门称,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既然是“暂未”,就需要继续等待详实调查结果。

4、消费者责任极度缺乏特医食品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

据媒体宣传,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因此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随后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强烈推销,最终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

5、监督执法责任

缺乏有效监管,缺少特医相关知识教育普及

产品本身存在误导消费者,还可以上市出售,对实体母婴店缺乏有效监管。母婴店针对消费人群更加敏感,需要监管部门更多的关注,也可以加大特医食品基础知识宣传普及,预防此类悲剧发生。

特医食品、奶粉、固体饮料有何差别?

特医食品、配方奶粉、固体饮料在法规上要求严格程度依次递减,研发、生产、成本及质量监管投入也是依次递减的。从三者营养成分上是有明显差别的,特医食品、配方奶粉所含有营养不论在数量或是含量上都是远远高于固体饮料的。

特医食品,全称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从名字就能看出是有特殊医学用途的,是根据婴幼儿、成人等不同年龄段营养需求不同,蛋白过敏、低出生体重、糖尿病、肾病等不同疾病状态营养需求不同,特别定制的配方食品,有些可以长期完全取代每日饮食,有些也是不可以的。目前我国对特医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都是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及临床试验后才准许上市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医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目前也主要是在医院、药店有售。

奶粉,其全名叫配方奶粉,又称母乳化奶粉,为了满足婴儿的营养需要,在普通奶粉的基础上加以调配的奶制品。名字上与特医食品很像,都是配方食品,主要区别在于针对人群不同:奶粉针对缺乏母乳或营养的健康婴幼儿(成人等人群),而特医食品针对患有蛋白过敏、苯丙酮尿症等特殊疾病的婴幼儿(成人等人群)。目前我国对配方奶粉也是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都是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及临床试验后才准许上市的。

固体饮料,对产品营养素要求的数量与含量是远不及特医食品与配方奶粉的,并且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验证与临床试验,是不能用于特殊人群食用,更不能完全替代此类人群的食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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